经济法ipo上市条件 经济法ipo上市条件有哪些
1. 存续时间满3年
注意: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
2. 主营业务和董事团队稳定
为了上市,发行人必须保持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团队的稳定。这是上市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公司的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3. 盈利能力
需要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并且累计实现净利润达到3000万元以上。
需要满足“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并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
4. 借壳上市条件
基本公式:借壳上市=控制权转移+满足至少一项定量或定性指标。
补充:借壳人超过5年后即便满足第二项条件,也不构成借壳上市。
5. 财务及资产条件
固定资产没有要求,无形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不得低于3000万元,具体限制条件还需遵循首发股票的规定。
6. 其他条件
发行人不存在法定的违法行为,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有持续状态的违法行为。符合IPO有关条件,包括在主板和中小板重组上市的资产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并满足其他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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