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茂刑满时间及判决书
1. 单位行贿案公开宣判1.1 单位行贿罪判决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12月13日对杨志茂进行了单位行贿罪的公开宣判,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 律师出席案件审理2.1 律师的身份
广东诚展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作为杨志茂单位行贿案的辩护人,出席了公开宣判,并签收了刑事判决书。
3. 行贿对象金额和判决3.1 涉案金额
杨志茂的行贿对象是梁建新,受贿金额共计410万元港币,折合人民币364.09万元。
4. 梁建新受贿案情4.1 受贿情况
梁建新为东莞市国资委主任,受贿金额起诉为410万元港币,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5. 梁建新案情更新5.1 受贿判决书公布
2018年2月4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梁建新受贿案判决书,详细记载了其受贿金额及判决情况。
杨志茂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而梁建新作为受贿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他们的案件背后涉及了大额贪污受贿问题,希望透过法律审判的力量,能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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