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券交易规则 企业债券交易平台
1. 交易时间
1.1 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2. 交易原则
2.1 交易原则包括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3. 报价单位
3.1 报价单位是以张面值100元为单位,即“每百元面值的价格”,价格是指每100元面值企业债券的价格。
4. 委托买卖单位
4.1 委托买卖单位是以手为交易单位,每次交易最小数量是1手,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10张)。
5. 回购、现券交易细则
5.1 具体细则将包括回购和现券交易的规定。
6. 后台结算规则
6.1 后台结算规则包括资金划付、直连机构、日终自动退款功能等细则。
7. 特殊事项处理
7.1 特殊事项处理将包括含权债回售、更换质押券、质押期间的债券本息偿付等情况的处理规则。
8. 上交所现券交易环节
8.1 上交所现券交易环节涉及谈券、双方发前台后要素匹配、后台交收等环节,详细介绍实务中常见的完成现券交易的规则。
9. 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规则
9.1 《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承销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在企业债券交易中的应用。
10. 公告和通知
10.1 关于企业近期生产经营情况等公告内容,以及有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重要通知,会对企业债券交易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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