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融资融券标的的条件 纳入融资融券标的的条件是

2024-04-30 13:35:26 59 0

纳入融资融券标的的条件

一、满足上市交易时间条件

2021年8月16日:在沪深交易所上市满三个月。

2022年12月23日: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符合流通股本或市值要求

2021年08月20日19:09: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要求

2021年8月16日:上市公司股东人数不得少于4000人。

1月9日: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其他条件

2021年8月16日: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

提高对指数成分股的覆盖率

2022年10月22日:大大提高了对中证500指数和中证1000指数成分股的覆盖率,有利于发挥两融资金促进价格发现、提供流动性等基础市场功能。

融资融券的开通门槛条件

2023年7月6日:6个月交易经验,近20个交易日账户平均资产达到50万(包括现金及现金类资金)。

新股纳入融资融券标的

2023年10月9日:自9月11日起,全部北交所存量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纳入融资融券标的,同时新股自上市首日起自动纳入融资融券标的。

上市条件的变化

2023年4月10日: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开展两融交易主板新股上市首日即可纳入融资融券标的,扩大融券券源范围。

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设立

2023年2月2日:科创板、创业板均设立了多元包容的发行上市条件,允许未盈利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契合了科技创新企业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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