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板集合竞价规则 老三板成交价格确定
老三板的交易方式是集合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有其独特规则。在交易时间内,根据特定的规则和限制,确定最终的成交价格。
交易时间
1. 在老三板交易时间内,分别于转让日的10:30、11:30、14:00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
2. 最后一个小时即14:00后,每十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
3. 最后十分钟即14:50后,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
交易单位和申报规则
1. 交易单位为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每"手"等于100股。
2. 申报买入股份时,数量应当为一手的整数倍。
3. 不足一手的股份数量将无法申报。
成交原则
1. 所有委托价格在同一次竞价中优先配对成交。
2. 最终成交价格是使得所有买卖双方的申报数量均获得成交的价格。
3. 以最大成交量原则确定,高于成交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成交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4. 若价格相同,则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不再有委托未成交。
涨跌幅限制
1. 老三板的涨跌幅限制为5%。
2. 价格波动在一定范围内,保证交易稳定性。
集合竞价过程
1. 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价格范围逐渐缩小,成交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终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
2. 交易价格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使成交量达到最大。
老三板的集合竞价规则为确保市场交易的公平、高效运行,成交价格的确定符合特定原则和规定。投资者在老三板交易时需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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