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报预报披露规则
1.半年报的披露时间规定: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每年7月1日至8月30日为半年报的披露时间。对于业绩预增的公司,深交所规定必须在7月15日前披露。
2.业绩预告规定:
根据最新规定,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为负等情况。
3.上市公司年报、半年报、季报披露时间:
年报披露时间: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
半年报披露时间:每年7月1日至8月30日。
季报披露时间:
1. 一季报: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
2. 二季报(中报):每年7月1日至8月30日。
3. 三季报:每年1月1日至5月31日。
4.年报和半年报的预约披露时间规定:
根据规定,半年报业绩预约披露最晚在8月底必须全部完成,并且如果是8月份出半年报的公司,必须在7月底前进行预告。
5.上市公司披露报告的途径:
上市公司披露的年报和半年报会在其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公布,可以通过登入证券交易所的网站查看相关信息。例如,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官网上,可以在“披露”栏目下找到发布的年报和半年报信息。
6.鼓励上市公司主动披露业绩报告:
深交所鼓励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主动披露定期报告的业绩报告,以增加透明度和规范性。
通过以上详细介绍,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半年报预报披露规则,掌握相关时间规定和业绩预告要求,以便上市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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