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时间 京津冀协同发展提出具体要求

2024-03-29 08:22:40 59 0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伟大时刻

1、提出时间:2013年5月

******亲自推动

******于2013年5月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亲自谋划、部署、推动,指明前进方向,提供根本遵循,推动战略不断向纵深推进。

2、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功能定位

城市群以首都为核心

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功能定位是以首都为核心的城市群,自2014年正式提出至今已步入第八年,分为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发展差距趋于缩小、区域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的三个阶段。

3、具体要求:区域协理发展

拉动经济增长

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促进经济共同发展,不同区域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生产要素在区域间合理流动和配置,逐步缩小发展差距。

4、2023年12月13日的要求

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区域协同创新能力。

5、2022年4月15日的要求

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通过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协作,发挥京津冀***技术创新中心的作用,加快构建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共同体,推动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工业互联网等领域产业协同发展。

6、2023年5月12日的要求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提升

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增强抓机遇、应挑战、化危机、育先机的能力,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不断提升,努力使京津冀成为***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

7、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果

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达10万亿元

九年来,京津冀地区生产总值合计达到10万亿元,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前的1.8倍,三地在交通、生态、产业、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

在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过程中,各级***和相关部门将继续努力,全力以赴实现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目标,为推动区域协同发展,推动经济增长健康稳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收藏
分享
海报
0 条评论
4
请文明发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