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银行和普通银行区别
信托和银行都是一种信用方式,但两者多有不同。下面将从经济关系、行为主体、承担风险、清算方式等方面进行详细比较。
1. 经济关系不同
信托体现的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之间多边的信用关系;银行业务则多属于与存款人或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
2. 行为主体不同
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事务管理职能,侧重于理财;而银行主要以接受存款、发放贷款、提供支付结算等为主要职能。
3. 承担风险不同
信托产品对产品融资方有一定的要求和门槛,不是谁都可以到信托公司借款的;银行则更多承担了对存款人的风险管理责任。
4. 清算方式不同
信托公司和银行信托产品的区别在于风险等级、投资门槛、年化收益率、投资期限等方面来区分。银行理财产品根据风险等级可以分为不同级别,而信托产品对投资方有更多要求和门槛。
5. 功能差异
信托公司转型成为信托银行后,可以拥有账户管理、支付结算等功能,使得客户在信托银行和普通银行一样,可实现基本支付结算和账户管理要求。
6. 风险隔离
财富传承、风险隔离在信托银行和普通银行中基本无差别,都能有效地进行资产分配和风险控制。
7. 产品类型不同
保险金信托和银行代销的信托产品有区别,保险金信托更多涉及保险业务与信托业务的结合,而银行代销的信托产品则更侧重于金融投资领域。
信托银行和普通银行在经济关系、行为主体、功能差异、风险承担、产品类型等方面存在较大区别。投资者在选择金融机构时,需要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偏好来选择合适的机构进行资产配置和理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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